Kidney  transplantation

腎臟移植

活體移植─親屬捐贈者

資料審核

一、活體腎臟捐贈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1. 必須是年齡在 20 歲以上的健康成人,同時活體器官捐贈者亦為受贈者五親等內之血親或配偶。依據法律規定,配偶應與器官待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兩年以上;或者結婚已滿一年後,待贈者才經醫師診斷出罹患有移植適應症。
  2. 兩側腎臟功能皆須正常。
  3. 無糖尿病、高血壓、肺結核等慢性疾病,無惡性腫瘤病史或具法律禁止之傳染性疾病(如:AIDS)。
  4. 自願捐出腎臟,且動機純正。

二、活體腎臟捐贈者血型的要求

捐贈者與待贈者之血型相同或相容為第一優先考量。如 O 型血型捐腎者可捐給任何血型之待贈者;O 型血型之待贈者僅可接受 O 型血型捐贈者之捐贈; AB 型血型之待贈者可以接受任何血型捐贈者之捐贈。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也允許作血型不相容的移植,但是移植腎臟的存活率較差,排斥的機會也較大。

血型不相容活體腎 臟移植之術前處置包括

  1. 降低既存之血型抗體:血漿分離術及給予人類免疫 球蛋白
  2. 降低 B 細胞活性:術前七至十日給予 rituximab 375 mg/m2
  3. 降低 T 細胞活性:給予免疫抑制劑 tacrolimus、mycophenolate mofetil、corticosteroid 及導入療程 basiliximab、alemtuzumab 或 antithymocyte globlin,並給予適當的抗生 素預防感染。

研究發現,經此藥品治療後,血型不相容活體腎臟移植能達到和血型相容者近似的臨床成效,包括病人存活率、移植腎存活率、腎功能、排斥率及 感染率等。但是,針對術前血型抗體比值高於 1:512 之族群,追蹤組織切片發現 細胞型排斥比率仍較血型相容移植者高,顯示可能有較高的慢性排斥機率。因此,對術前血型抗體比值較高之病人,應更謹慎用藥、密切追蹤,以獲得更好的治療成果。

更詳盡的介紹,歡迎透過“ 與我們聯絡” 頁面填寫並上傳患者的相關資料給我們,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診療費用預估

本國籍人士:
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民眾收費標準請見門急診收費標準住院收費標準。

外籍人士:
非健保外籍人士於本院就醫以「國際醫療」身分就診及收
費。

一、門診:

  1. 掛號費:新臺幣 500 元。
  2. 診察費:新臺幣 1,500 元。
  3. 特需服務費(專人引領看診):每診次另收新臺幣 200 元。
  4. 精神科諮詢費:NT 2,500 元
  5. 藥物測試/檢查和治療可能需要額外付費。

二、住院:

  1. 住院診察費。(醫師費)及護理費: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用支付標準 3 倍計價。
  2. 一般服務費:每次住院新臺幣 5,000 元。
  3. 屬健保給付項目: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2.21 倍計價。
  4. 非屬健保給付項目: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核定自費醫療收費標準1.7 倍計價。

根據治療方法,我們將估算醫療費用。入院前需要支付押金。患者應根據實際費用支付費用。(其餘的錢將退還。)

付款方式(IMSC)

  • 兌換新台幣
  • 信用卡(VISA卡,Master卡,中國銀聯卡)
  • 銀行電匯。

門診/住院安排

活體腎臟捐贈者評估流程

一般須耗時四至八週,在移植門診分階段完成評估後,如檢查結果無醫療、社會心理或精神上之禁忌症,則須再經本院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才可安排手術。

第一階段
(1)抽血:肝腎功能、血球計數、血型、A、B、C 型肝炎病毒抗體、梅毒、愛滋病篩檢、凝血功能及組織配對檢查。
(2)影像檢查:胸部 X 光、全腹部超音波、乳房超音坡或乳房攝影(女性)
(3)其他:心電圖、尿液分析、尿液細胞學檢查。

第二階段
(1)抽血:各類病毒抗體、腫瘤指標、甲狀腺功能、肺結核
(2)影像檢查:腎臟電腦斷層檢查與腎臟功能(腎臟有效血漿灌流,ERPF)核子醫學檢查。

第三階段
(1)精神科會診評估
(2)社會工作師評估
(3)血液交叉比對試驗

醫學倫理委員會的審查
依照我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須將捐贈者及待贈者之所有評估資料送至本院的醫學倫理委員會,在審查通過後,才可以進行活體腎臟移植手術。

診斷治療

手術方式和範圍

活體腎臟捐贈手術是在全身麻醉狀況下進行,因此手術過程中,您將不會有任
何感覺及痛覺。通常會在右邊頸部放置中心靜脈導管,上肢放置動脈導管以監測手術中的中心靜脈壓及血壓等徵象,此外導尿管置入也是必須的。

手術可分為傳統開放式手術及腹腔鏡手術

  1. 傳統開放式手術是經由腹腔或後腹腔來施行,首先分離腎動脈、腎靜脈及中段輸尿管,同時腎臟與周邊組織順利分離開其後予以結紮並切斷;然後再將整個腎臟摘除並保存於器官保存液中。當腎臟順利摘取並仔細止血後,醫師再將傷口縫合。
  2. 腹腔鏡手術是以較小的傷口達到與傳統開放式手術一樣的治療效果。術後可減少傷口疼痛與縮短術後復原的時間,也可縮短術後住院的天數。腹腔鏡手術是先以二氧化碳灌注於腹腔或後腹腔內,在腹部或腰部切 3 個小傷口,藉由這些小傷口,醫師可將手術器械及腹腔鏡深入體腔中施行手術,腹腔鏡手術可經由下腹部傷口將捐贈者腎臟拿出體外,並以器官保存液灌注保存。手術相關耗材需自費約 8 到 10 萬元。

制定護理計畫

活體捐贈者手術風險及合併症

  1. 經完整評估的健康成年人在捐出一側腎臟後,對其長期腎功能並無不良影響。長期追蹤研究顯示,捐贈者本身壽命的長短,或有慢性腎病變(尿毒症)之發生機率與正常人沒有差異。
  2. 活體腎臟摘取手術可分為腹腔鏡與傳統(後腹腔開腹式)手術兩種,各約費時 4 至 6 小時,術後須住院 5 至 7 天,傷口將依手術方式的不同而異。捐贈手術的死亡率將小於千分之一。
  3. 手術併發症的發生率約 8-16%,包括傷口感染(2.4﹪)、氣胸(1.5 ﹪)、大出血需再次手術止血(<1﹪)、肺栓塞(1﹪)、輸尿管狹窄、漏尿(2-10%)等。術後十年的長期變化,留存腎的腎絲球過濾率與術前比較並無明顯改變,但約有 30%的病患會有輕微蛋白尿或高血壓的現象。

協助病歷/診斷證明取得

病歷資料複印服務時間及流程

一、申請方式

  1. 線上申辦」。
  2. 「現場申請」:請詳閱下方說明及規定。
  3. 線上申辦(處理時程:約須二至七個工作天)可節省您現場等候病歷複印的寶貴時間,但仍需到院臨櫃核對身分證件及其他需檢附文件正本等驗證程序後繳費領件。
  4. 民眾申請複印病歷資料不須經掛號、看診程序,可逕至「病歷複印櫃檯」申辦。
  5. 申請病歷資料時,請說明所要複印之病歷資料名稱或項目、內容及期間;如不知項目、內容及期間者,可於門診看診時,順便請醫師協助篩選。
  6. 領件時間以通知日期 一個月內為限,未領件視同作廢,如有需要請重新申請。
  7. 影像光碟燒錄請至本院中正樓二樓放射線部影像烤貝櫃檯 8 號窗口辦理。

二、辦理流程

  1. 辦理時請先備妥證件及相關資料,於現場抽取號碼牌等待燈號辦理。
  2. 填寫病歷資料申請單。
  3. 承辦人員核對證件並確認所需申請內容。
  4. 繳費及領件。
  5. 病歷資料複印申請人資格及應攜帶證件。詳細說明請見

診斷證明申請方式及流程

  1. 住院期間需申請診斷證明書者,由醫師開立底稿,逕至醫務企管部醫療事務組櫃檯(中正樓 1 樓辦理住(出)院轉診櫃檯)換發正式證明書。
  2. 費用:中文版第一份 100 元,第二份起每份 50 元;英文版每份 200 元。
  3. 非住院期間需申請診斷書者。詳細流程請見
  4. 申請補發診斷證明書者(係指已在本院申請過診斷證明書,就同樣內容的診斷證明書需要再申請數份),須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供查驗(如下表所列),並備妥委託書(下載:委託書)。
  5. 診斷證明申請人資格及應攜帶證件。詳細說明請見

回診/追蹤

出院後,必須長期在門診追蹤,最初每星期一次,等情況穩定後,逐漸變成兩個星期或每個月一次,每次均需抽血檢查腎功能及抗排斥藥血中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