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rt transplantation
心臟移植
大愛移植─受贈者
資料審核
除了正在接受癌症治療、肺部有嚴重疾患,及未控制的嚴重感染性或免疫性疾患者外,其他只要年齡在七十歲以下的病人,絕大多數都適合心臟移植手術。
移植前的評估主要是瞭解病患適不適合接受心臟移植手術,並提供病患必要的資訊。
檢查及評估的項目大致包括以下項目:
- 病史的記載。
- 抽血檢查。
- 心電圖。
- 胸部 X 光。
- 心臟超音波。
- 心臟功能檢查。
- 心導管、肺功能的測試。
此外,還須經過精神科大夫的會診,以評估病患的心理狀態是否適合接受心臟移植。
等待流程圖及其權益

- 登錄至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之腦死心臟移植等待名單內。
- 只能在一家醫院登錄等待換腎,無法重複登錄。但有轉至其他心臟移植醫院等待的權利;等候期間依衛生署規定, 必需定期六個月內回診,以確保登錄之有效性。
- 移植小組對於境外移植採不反對、不鼓勵及不仲介的態度,恕難提供任何境外移植相關諮詢。
- 為確保病患的就醫安全,心臟待贈者煩請配合,本小組必須將健保卡掃描存檔,以免病患過多造成失誤。
診療費用預估
本國籍人士:
中華民國國籍或居住民眾收費標準請見門急診收費標準及住院收費標準。
外籍人士:
非健保外籍人士於本院就醫以「國際醫療」身分就診及收費。
一、門(急)診:
- 掛號費:新臺幣 500 元。
- 診察費:新臺幣 1,500 元。
- 特需服務費(專人引領看診):每診次另收新臺幣 200 元。
- 精神科諮詢費:NT 2,500 元。
- 藥物測試/檢查和治療可能需要額外付費。
二、住院:
- 住院診察費。(醫師費)及護理費: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用支付標準 3 倍計價。
- 一般服務費:每次住院新臺幣 5,000 元。
- 屬健保給付項目: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 2.21 倍計價。
- 非屬健保給付項目:依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核定自費醫療收費標準1.7 倍計價。
根據治療方法,我們將估算醫療費用。入院前需要支付押金。患者應根據實際費用支付費用。(其餘的錢將退還。)
付款方式(IMSC)
- 兌換新台幣
- 信用卡(VISA卡,Master卡,中國銀聯卡)
- 銀行電匯。
門診/住院安排
與待贈者血型相同或相符合之腦死捐贈者產生時,會產生分配名單及排序,心臟移植團隊醫療人員會依照分配名單順序逐一通知待贈者,由於(腦死屍)心捐贈手術有其時效性,心臟待贈者及其家屬必須在十五分鐘內答覆醫療團隊是否願意接受此次移植手術。待贈者同意接受手術後,必須在與移植小組所約定時間內,完成所有檢查移植小組整理及登錄資料,移植門診聽取檢驗報告結果評估是否適合,等待移植定期六個月內於移植門診作術前追蹤,評估不適宜做移植手術向病人及家屬解釋原因,繼續原科治療正式登錄於移植等候名單內,至醫院報到並進行血液交叉比對,交叉比對完成確定為受贈者後,須於通知後一個小時內完成住院手續,否則視同放棄此次移植手術;即使完成住院手續後亦有可能因為屍腎功能及品質不佳而取消此次手術。
診斷治療
全世界各醫學中心臟移植成功率介於 85%~95%之間。手術的危險性包括中風、出血、細菌感染、心衰竭或是心律不整等問題。
制定護理計畫
由於現代醫藥進步,心臟移植手術後,絕大多數的病人不會出現嚴重的排斥反應。手術後,除規律服藥並定期回門診追蹤之外,需按規定流程,定期住院接受心臟切片或是心導管等檢查。
心臟移植手術後的病人,日常生活與正常人並無差別。只要多注意個人衛生、生活環境的清潔,食物盡量煮熟後再食用,減少各種感染的可能。
協助病歷/診斷證明取得
病歷資料複印服務時間及流程
一、申請方式
- 「線上申辦」。
- 「現場申請」:請詳閱下方說明及規定。
- 線上申辦(處理時程:約須二至七個工作天)可節省您現場等候病歷複印的寶貴時間,但仍需到院臨櫃核對身分證件及其他需檢附文件正本等驗證程序後繳費領件。
- 民眾申請複印病歷資料不須經掛號、看診程序,可逕至「病歷複印櫃檯」申辦。
- 申請病歷資料時,請說明所要複印之病歷資料名稱或項目、內容及期間;如不知項目、內容及期間者,可於門診看診時,順便請醫師協助篩選。
- 領件時間以通知日期 一個月內為限,未領件視同作廢,如有需要請重新申請。
- 影像光碟燒錄請至本院中正樓二樓放射線部影像烤貝櫃檯 8 號窗口辦理。
二、辦理流程
- 辦理時請先備妥證件及相關資料,於現場抽取號碼牌等待燈號辦理。
- 填寫病歷資料申請單。
- 承辦人員核對證件並確認所需申請內容。
- 繳費及領件。
- 病歷資料複印申請人資格及應攜帶證件。詳細說明請見
診斷證明申請方式及流程
回診/追蹤
如果手術順利,又沒有出現排斥、感染或其他併發症,平均二到四週即可出院,出院後,每個月回診一次。